灌木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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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14

歪酷博客


曼越橘 @ 2008-08-26 19:36




      早在Norah Jones捧得数个格莱美小喇叭的时候我就不禁感叹,我们的乐坛何时能得这样的人物啊?
       
       前些日子滔滔不绝群四周年纪念日,照旧是老三样,唱歌吃饭在路上。群里的小丫头片子在KTV守着一个人的歌往死里唱,让我好奇的不得了,逮着字幕看了下--王若琳……照例在脑子里检索了一遍,不认识!厚着脸皮“不耻下问”,小丫头片子夸张的叫:“王若琳啊你都不知道?王治平的女儿啊!”火星人啊!?王治平我知道他女儿唱的如何还真没概念……果然是跟不上时代啦!小丫头唱的不错,但没什么感觉就回家了。又过了些日子伟大的北京奥运会终于胜利闭幕啦,依然是同一群人聚在“在路上”看(春晚奥运)闭幕式,一曲“远方的朋友请你留下来”真是振聋发聩啊,听的我们如“痴”如“醉”能“疯”。麦兜小朋友的抢包山进入奥运会的梦想终得实现,实在是悲喜交加之情无以言表。关了电视,大家一致要求酒吧二当家放点人类审美下的音乐,这回真王若琳出场了,让我惊艳了一把。
       这个铺垫还真有点长,这个女孩唱歌有股平静的力量,没有声嘶力竭却很有电力。回家就马上在卓越买了她的CD,电脑里也有下载,可是真不建议用本本的扬声器听,就像135mm胶片的扫描成像,色彩锐度丢失变得资质平平,王若琳的声音没有诺拉琼斯那么的磁性,但是却深厚饱满,声线暖人,虽然她的歌并不热情。但是总体来说跟诺拉的那种形态是一样的,流行JAZZ,却没有诺拉那么多变,当然也许人家并不想与诺拉攀比,虽然诺拉的爸爸是昆西,王若琳的爸爸是王治平。不过王若琳的美国背景是一个很大的影响因素。
      《Start From Here》非常成功非常成功,网络上众多写手们不吝词汇的赞美,我也赞美,因为她很“性感”,无论外貌或是声音。把这张CD带回家,让性感的声音充满房间。生活是多么美好~!










 
曼越橘 @ 2008-08-23 12:52

       

       每次重播牙买加人的短跑项目,我都要很认真的看。因为真的很漂亮,脑子里首先反应这并不是纯粹的人,也许此时一头优雅健壮的雄鹿灵魂附体,或者羚羊什么的。美的一塌糊涂!
       在奥运之前,我对牙买加的概念只有雷鬼(Raggae)、Kappa(他们的衣服上总喜欢印上JAMAICA)。提到雷鬼,当然雷鬼的爸爸BOB MARLEY是必然要说到的。既然奥运会上除了菲尔普斯,还有牙买加人给了我们这么多震撼,那我还是趁机怀念下这位传奇人物吧。
        我的卧室挂着一副BOB MARLEY的抽象海报,有天早上我妈来我房间,看了半天说:这是鲁迅吧?!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后来到好几年没见过的表姐家,发现这位大龄单身文艺女青年的床头也挂着同样一张海报,我想,这不是我跟表姐唯一的共同爱好吧。哈哈!
       1964年Bob Marley组建了“Wailing Wailers”乐队,1968年,乐队正式改名为“The Wailers”乐队。1974年“The Wailers”在英国巡演中第一次唱出了那首令全世界陶醉的经典之作《No Woman No Cry》,这首歌也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记得有一次一个旅游频道节目去到了牙买加,看上去那里所有人都会唱雷鬼,雷鬼的节奏甚至出现在他们走路、讲话的节奏里。也许早在远古时代,他们的祖先围着篝火穿着毛皮围裙烧烤的时候跳的都是雷鬼。那里有一个BOB MARLEY的艺术馆,纪念这个人也纪念雷鬼这一牙买加文化的灵魂。
        直到今天,去到很多打口店,都会有一摞一摞Bob Marley的CD,不难买到。话不用多说,google上很多,选一些介绍贴这里。

        Bob Marley1945年4月6日出生于牙买加,是英国海军白人军官和黑人女仆的儿子,作为混血儿的他从小在贫民窟里长大,在那的贫民窟中度过了他的童年。艰难的生活使他深知怎样做一个平凡人,所以即使他的音乐遍布全球,他也从不以明星自居。
1961年,Marley开始了他的演艺生涯,三年后(1964)他有了自己的“哭泣的哭泣者”乐队,他的音乐和热情很快赢得了牙买加音乐界的支持。不久,他的首张单曲唱片《我仍在哭泣》和《孤独是一种痛》连续几个月打入牙买加的排行榜,并对欧洲乐坛产生影响。1972年,Marley推出了专辑《点燃》和《燃烧》,这引起当时评论界和艺术界的一致好评,也使他和他的乐队声誉更隆。1975年,Marley的世界巡演,更让他的音乐遍及全球,数百万的人都在为Marley的成功而欢呼。1981年5月11日,Marley死于癌症,年仅36岁。在短短的20年中,Marley和“哭泣者乐队”出版了多张专辑,象《点燃》和《离去》都是十分畅销的唱片,除此之外还包括歌唱他所敬仰的“拉斯特法理教”的音乐。1984年,他最后的专辑《传说》发行。






 
曼越橘 @ 2008-08-18 16:56

    原来看木村拓哉年轻时的大俗故事也会看的泪流满面啊,大概是真的为逝去的青春而不平吧。曾经以为16岁会永恒,从来不会想自己26岁时的样子,26岁也不会轻易想到自己的36岁、46岁。青春就这样一去不返,樱花似雪的春日,再也想不起那张年轻的脸。

时间真是很残酷的东西,轻易就抹杀了你的一切年少轻狂和光荣梦想。花开又飘零一年又一年,看看镜中的自己,开始为那些更年轻的面孔骄傲并且发自内心的嫉妒。当然,再不舍也是要告别的,就算一无所成也会告诫自己不能发此悲音。可是总有些落寞吧。

       马上又是秋天了,冬天也不远了吧。



 
曼越橘 @ 2008-07-29 19:40

       



           年轻时,我讨厌被任何人期待,梦想永远只属于我!

        当年,有人问王菲:你觉得谁能代替你做下一个天后?王菲想了想:杨乃文吧。这是当时的一条娱乐新闻,至今,不知真假。但是杨乃文的却是有个人魅力的那种人,特立独行,敢想敢为,颇有王菲风范。可惜阴差阳错,没有王菲的好运,昔日的未来之星早已消失在了茫茫人海,即使前两年回光返照般的出了新专辑《女爵》,仍然难以抵挡衰亡。
       《silence》是她进入歌坛第二张专辑,至今听来仍十分带劲儿。这张专辑可以称为杨乃文音乐生涯中的半个经典,因为,我们不得不不停的脱下帽子,向音乐里出现的某个熟悉的人致敬,顺便把那半个经典还给他。这张专辑,在某种意义上,只是杨乃文和制作人林暐哲的一个共同梦想,无关任何人。

       1. Silence
        杨乃文曾经拿过金曲奖,脸很平,很酷。好像奖就应该是她的,就是这张专辑《silence》得的奖。杨乃文成名的是那首《星星堆满天》,其实是首标准的流行金曲,也不知道后来是因为酷爱摇滚,喜欢摇滚的生活方式,还是受林暐哲的影响,还是仅仅是一种市场定位。《silence》走上了一种酷玩儿的风格,也并非纯摇滚,但是还是把很多地下的东西拿了出来,可能对于一般的普罗大众,对这种风格很新鲜,又和流行结合的很好,所以这张专辑又个性又讨了好。拿了奖也就不稀奇。本身金曲奖这种东西都是大多数的主流人群选出来的,当然,要卖钱也必须这些人认可。总之,艺术永远都是在妥协和交锋中螺线前进。

       2.不要告别
       “超载”那时候很红,高旗也是当时中国乐坛的一枚小旗子。 是少数卖的很好的“摇滚”乐队之一。可能台湾人从崔健开始就会有一种基本认识,大陆的摇滚氛围要比台湾好很多,有滋生摇滚青年的沃土,无论是政治民生环境还是新一代人的心态。地下的就不说了,自从魔岩三杰之后,大陆真正能影响别人的,恐怕就是这点儿摇滚风了。《不要告别》是超载很红的一首歌儿。但是我竟然更喜欢杨乃文演绎的版本,可能,杨乃文的嗓音更吸引我吧。

       3. 静止
        “花儿”,这个乐队从来就是青少年乐队,几个半大的孩子,唱着孩子们的青春和憧憬。想当年我也跟他们差不多大,追着他们的专辑买,给唱片公司寄信索要签名海报,至今,他们的签名海报还贴在床边儿。呵呵!可是我长大了,他们好像有点装嫩了啊。什么年龄就唱什么样儿的歌儿,我一直觉得大张伟其实非常有才华,可是,既然已经长大,再嘻唰唰,皱纹也会慢慢长出来。青春不在啊。但是这首歌,仍然立在那儿,显示着曾经的辉煌、曾经对这个新鲜世界的热爱。

      4. Fear
      唉呀这首歌儿厉害了,谁也想不到是杨乃文自己写的,以至于我们要敬佩的脱帽好几回。我们经常说起,某个死亡金属或者黑金乐队多牛x多牛x,凭什么说牛与不牛?难道是旋律好听?否!是结构!呵呵,一首死黑还有结构?对了,这就是死黑的精神实质。当一个乐队合理的在乐曲用运用节拍,将什么八八与八七与四四等等结合的精致和巧妙,你就开始慢慢靠近一个顶级死黑乐队,当然这非常难。对这个有兴趣的可以听听OPETH(瑞典死亡金属乐队)。杨乃文这首歌也玩儿了下结构,不那么精妙,但是足够唬人了。

      5. Monster
      挺喜欢这首一直,有点朋克风。曲风让人想起了美国的“GARBAGE”。说实话,天下乐队一大抄,看你抄的妙不妙。所以我们不能说人家抄袭。但是,还是让人禁不住想起某个熟悉的乐队。杨乃文可能敬佩的人太多,在她别的专辑里你还能找到比约克啊CRANBERRY啊或者那个谁谁谁……所以,这也可能是杨乃文并未走向乐坛之巅的一个原因吧。

      6.我给的爱
      有人很不喜欢这首歌,张震岳写的,感觉太平常。我倒觉得,杨乃文唱些正常的歌怎么就不行,正好显示出独特的嗓音,我很喜欢。

        基本上杨乃文是个很有争议的人,没能在歌唱事业上走很远有点遗憾,出的专辑虽然从稍微专业的角度看有些让人无奈,但是杨乃文却将这各式曲风演绎的颇有魅力,也显示出自身歌唱上的实力。无论如何,这张碟我很喜欢,时不时,我会想起她。



 
曼越橘 @ 2008-07-26 23:47

        那英的巅峰期并不长,几乎就这两三张专辑,还有一张《心酸的浪漫》。97年那英加入EMI唱片,王菲功不可没,一个暴发户终于登堂入室进入了上层阶级,减肥成功后,不管从外形、衣着、宣传还是唱片销量都进入了新境界。98年春节和王菲合唱了《相约98》,之后4月立即推出了加盟新唱片公司后第一张专辑(个人生涯第三张专辑)《征服》,其中《梦醒了》、《征服》由台湾音乐大才子袁惟仁操刀写就。我非常喜欢《梦醒了》这首歌儿,每张专辑,有好听的歌儿也有烂歌儿,就像《不管有多苦》,虽然当时跟高峰突破万难,那英自己唱的潸然泪下海誓山盟,可是终究一场空罢了。回过头再听,感情留下了太多的把柄,最后无非是又一个笑话罢了。还是说说到今天听了还依然好听的歌儿吧。

       《梦醒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梦醒了》这种编曲风格非常风靡。简单的配器,一两把吉他或者手鼓或者钢琴,浓浓的unplugged味道。以旋律的优美打动人,歌唱艺人就如同坐在你身旁娓娓唱来。这样的歌同样也体现了一种创作实力,歌儿本身够好,不需要再次加工穿上华丽的外衣,只需要“唱”就好了。比如后来的创作型歌手陶喆,很多歌儿虽然玩的是R&B.但是同样配器简单信心十足。
        可能正是这样的原因,这首歌儿的受欢迎程度要大大高于《征服》。记得那时我上高二吧,有一阵凤凰卫视每天早晨播出一部日本电视剧,名字我实在记不起来,是叫《多重关系》吗?只记得是由铃木保奈美和江口洋介主演,说的是住在对门的两家人,各自爱上了对方的配偶的故事,每次铃木保奈美家里先生不在可以幽会时就会在阳台上挂一条黄毛巾,够乱的吧。但是拍的非常冷静和优美。那时我家住的离学校非常近,每次早晨有体育课(那时基本不上体育都是自习课)或者课间长休的时候就急匆匆跑回家看一段儿(真能折腾)。隔了不久,这部电视剧就被国内翻拍,好像是曹颖和谁主演的,整部电视剧怎么着我是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只记得就是这首《梦醒了》,翻来覆去的放,一遍又一遍,感觉只要能播歌儿的时候全是这首歌。我想,这部电视剧要么是向铃木保奈美致敬,要么就是向那英袁惟仁。可见,那时那英真是挺红的。这首歌儿有第二个版本,王菲伴唱版。可见,王菲当时也曾垂涎这首歌儿。后来袁惟仁自己再唱,也是一把吉他,就是声音多了些苍凉。





     
干脆》       

     这张专辑是99年出的,那英第四张专辑。我个人觉得,这张专辑里可听的歌儿要比《征服》多一些。李偲菘制作了这张专辑的一部分歌儿。一直比较喜欢李偲菘的风格。

    1. 《相见不如怀念
     这首歌是那英歌唱生涯以来唯一一首能听的快歌儿。当然,这是大名鼎鼎的飞鸟凉(ASKA)的功劳。日本组合“恰克与飞鸟(CHAGE & ASKA)”自79年开始合作出唱片,将近30年(好像最近又出了一张专辑《Two of us》,飞鸟凉8月1日将在上海开唱)屹立乐坛,视为乐坛常青树,回头会专门再掰他俩。ASKA一直是主要创作人,他的曲风动感十足,被单独称为C&A摇滚。那英和ASKA合作创作了这首歌,其中填词是那英自己填的。其中一段儿这么写:
     当你的体温无法温暖我
     如何去伪装你心中隐藏的火焰
     我不愿绑着你和我更不愿如幽灵穿梭
     所以愿为你为爱为自由
嘿嘿,你觉得如何?按时下的话说,很zhuangbility啊!(*^__^*)

    2. 《梦一场
    梦醒了,怎么办?再梦一场吧。风格的延续,也很中听。刘天健的歌儿,许常德有参与写词。

    我们改变了态度而接纳了对方
    我们委屈了自己成全谁的梦想

    让你去疯
    让你去狂
    让你在没有我的地方坚强
    让我在没有你的地方疗伤
    
    几乎就是这样,那英唱这样的歌儿非常擅长,词也写的依旧比较苦情一些。

    3. 《想念
    这首歌儿非常有意思,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高晓松写的。很轻快,主要是歌词写的比较有意思,仍然是校园的那种清纯的爱恋。“醒来是淅淅沥沥的听雨,窗外有模模糊糊身影,是你吗?我不顾一切推开窗向外望,一地的月光”

    4.   《一万一千公里》那英拿手的旋律慢歌,开头一片落大雨的声音,很容易带听众进到一个意境里,然后依然是听那英唱着一个忧伤的故事。吉他弹的很内秀,秀了一把轮指。 《等待》、《白丝线》基本也是一种风格。总的来说这张专辑比较舒缓,除了《干脆》比较有力度外,其他都是按照那英最拿手的方式进行,李偲菘刚刚成立自己的制作公司,也慢慢显露出个人的才华,对那英声音的控制很到位。

     这两张专辑,基本我就是轮换着听这几首,每张专辑都是好歌有烂歌。涛涛说过,一张专辑哪怕只有一首好歌也是值得一说的。虽然现在看来,那英这种唱法、曲风、配器稍嫌过时。但是这些歌听起来依然动听,有些词还是一样感人。偶尔把这些老歌儿放进碟机,总比听那些黄毛丫头强吧。




       



 
曼越橘 @ 2008-07-25 01:50

       最近晚上不太能睡的着,凭空多出来了一些时间,所以准备下功夫写一个新的系列乐评--《把这张CD带回家》。基本上这个系列会是一个回顾展,从自己的购买及鉴赏经验入手,挑出一些值得收藏的作品做一个回顾评论。我个人听音乐比较杂,所以基本会有大陆、港台、日本、欧美各式曲风穿插出现,间或会有一些古典吧,也很难说。
       题目很早就想好。网络世界逐渐构成一个虚拟的共享真实,电驴、BT、迅雷什么P2P可以共享你想找的一切,大多数人的音乐感受都慢慢转移到了MP3制式上,已经没有必要必须购买一张CD塞进机器里,除了上下班路上,也很少有时间能坐在音箱面前安静的只听音乐,电脑、电视占据了我们的大部分休闲时间,唯一的读书时间也被挪到了马桶上。我们听的看的越来越多,但买的碟买的书却越来越少,这叫做科技的进步,还是慢慢过去的一切都开始变的过时。 其实周末的CD店依然人来人往,书城照例站满了读者,庞大的消费群体依然庞大,各式各样的思想袭击我们的大脑。所以,趁着还没将所有东西忘掉,我要把那些曾经的感动记录下来。大浪淘沙,还剩多少?